【藥物濫用】法務部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,請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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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7-18 08:41:40  點閱:94


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4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0070690號函辦理。

法務部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。

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以院臺法字第1141017190號公告修正,並自114年7月3日生效

第三級毒品(除特別規定外,皆包括其異構物Isomers、酯類 Esters、醚類Ethers及鹽類Salts)

本項新增   354 賽拉嗪(Xylazin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