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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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1-13 15:18:26  點閱:15


「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」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 申請資格: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 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、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;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。
2、 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及教師推薦,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。
(二) 初、複選時間:(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)
1、 初選時間:115年3月21日(星期六)。
2、 複選時間:115年4月25日(星期六)。
(三) 初、複選地點:
1、 初選地點:民生國小、花壇國小、鹿東國小、湖東國小。
2、 複選地點:南郭國小(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,詳情依教育處4月23日公告為準)。
(四) 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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